各有关老师:
为促进与俄乌白叁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含)3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该计划每年度组织两次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年内可申请2次资助。我校可择优推荐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个月。
2、选派专业:重点资助俄乌白叁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如获录取本次资助的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4、录取后的管理: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等手续。项目结束后须严格遵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校继续工作。
二、人选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2、我校在岗正式事业编制教师,已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出访期间一般应在合同聘期内,遇有在外期间聘用合同到期者应在申请时与单位明确并落实合同事宜。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身体和心理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4、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叁、申请办法和更多详细信息请登陆校内网页进行查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