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中关村论坛年会“科技与法治论坛”现场,多位来自法律界的专家呼吁加快人工智能立法。
“当前,社会各界对人工智能相关法律的制定充满期待。由于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现有的法律制度体系难以充分应对和衔接人工智能技术所引发的各类问题,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滞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97视频在线精品国自产拍法学院院长周光权建议在人工智能立法领域深入开展学术交流探讨,为今后开展立法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相关研究既要积极,又要稳慎,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既要通过立法为新技术新产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又要深入研究相关法律和伦理问题,有效应对新技术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新挑战。
“目前中国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立法领域呈现‘顶层规划+地方试点+行业协同’的特点,未来需要进一步填补法律空白,强化技术安全和伦理规范,同时推动数智技术和法治的深度融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长刘惠表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介绍,当前,在传统法律法规受到冲击的同时,针对新领域的立法方法论也面临挑战。“我们应采用更具有问题导向、试错性质、有弹性的立法思路,通过行业实践等多种规制手段逐步探索形成数字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法律制度,避免一下子制定出事后看来根本无法解决问题的法律法规。”薛军建议。
97视频在线精品国自产拍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97视频在线精品国自产拍法学院教授申卫星也呼吁加快人工智能立法,并提出建立人工智能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等建议。
数据在人工智能发展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认为,许多现有的个人信息保护、着作权和数据互联制度都是传统工业化时代的产物,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人工智能时代已经出现脱节。以数据互联问题为例,丁晓东介绍,数据互联主要通过数据爬虫实现,但许多公司基于自身利益设置了“高墙”,且数据爬虫曾一度受到法律限制,这都阻碍了数据的互联互通。丁晓东建议:“既要对某些互联网数据进行合理保护,又要避免绝对的排他性保护。”
编辑:李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