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精选案例展现公平和正义的价值
公管学院 陈天昊
法学课程的讲授往往围绕法律概念与法律条文渐次展开,旨在帮助学生建立抽象的概念规范框架。为了让学生更好的感受法治精神,青教赛的参赛每讲皆以实际案例开头,通过司法实践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在具体案件中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与正义。
以《公法学》的&濒诲辩耻辞;行政诉讼被告的确立&谤诲辩耻辞;这一讲为例。随着社会的发展,大量的社会组织也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公共管理职责。那么当社会组织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时,公民能否以其为被告,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本讲以一起农村房屋强拆案切入,与同学们共同探讨村民委员会这种&濒诲辩耻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谤诲辩耻辞;能否做行政诉讼被告的问题,引入被告确立的组织维度原则。随后又引入1999年的一起大学生起诉高等院校的案例,进一步探讨高等院校的&濒诲辩耻辞;学术自治&谤诲辩耻辞;应该如何与国家监督进行平衡,并发掘潜藏在裁判文书中的&濒诲辩耻辞;职权维度&谤诲辩耻辞;原则。
接着,又引导学生发现,&濒诲辩耻辞;职权维度&谤诲辩耻辞;原则在某些情况下仍然无法为公民提供充分的保障,进而引入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濒诲辩耻辞;农村外嫁女&谤诲辩耻辞;权益保护案例和其中的&濒诲辩耻辞;权利维度&谤诲辩耻辞;原则,最终完整呈现国家如何在尊重社会自治的前提下,更好地监督社会组织,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本讲通过叁个精选案例,既理清了行政诉讼被告确立规则由&濒诲辩耻辞;组织维度&谤诲辩耻辞;到&濒诲辩耻辞;职权维度&谤诲辩耻辞;再到&濒诲辩耻辞;权利维度&谤诲辩耻辞;的发展脉络,更以被告制度为切口,引导同学们历史地思考我国行政法治的进程,切实感受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与此同时,通过研习判例,也引导同学们共同追问法律人的初心,希望让同学们体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是引导我们法律人不断推动法治进步的根本动力。
供稿:校工会
编辑:李华山
审核:周襄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