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新闻网6月4日电 5月31日上午,纪检监察巡视联合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在工字厅荷声会议室举办“清纪讲堂”党纪处分条例专题学习研讨。校纪委副书记、巡视办主任、党支部书记郑鹏主持学习。
学习研讨现场
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王丽萍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第一编总则部分,详细领学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的具体规定、纪律处分的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及其他规定等,结合经办的实践案例对有关重点条款的执纪把握进行了深入解读。全体党员就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使用”概念、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程序协调配合、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讨。
郑鹏传达了校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有关精神,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进行了讨论。会议要求,《条例》是每位党员都要学习的重要制度,更是纪检监察巡视干部必须要学深悟透、烂熟于心的重要工具,要继续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学深入、学透彻。要加强成果转化,以深入学纪、带头守纪、严格执纪的实际行动,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带头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进一步铸就学校“清”的品格、“华”的风貌,永葆风清气正的氛围,为建设欣欣向荣的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供稿:纪检监察机构
编辑:陈晓艳
审核:郭玲